建邺路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9 15:56:03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9号 |
1.1.2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28号新锐国际大厦1506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3515114951 |
1.1.3 |
工程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建邺路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
1.1.4 |
建设地点 |
南京市建邺路112号 |
1.2.1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建邺路支行营业用房装修改造项目 |
1.3.2 |
工期 |
工期:6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员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2.2.2 |
招标人书面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见投标人须知2.2要求 |
3.2.3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845882.66元(含甲供材料) |
3.2.5 |
投标报价计价方法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3.2.9 |
不可竞争费用 |
投标人不得改变下列不可竞争费用:
一、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基本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规费:
1.社会保险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2.住房公积金:详见工程量清单;
3.环境保护税:(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凭证按实结算);
三、税金:详见工程量清单。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委托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退。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为无效标处理。
3、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和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场缴纳
投标人于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6日上午9:00 以前将保证金密封盖章并缴纳
缴纳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9号金融城7号19楼会议室。
4、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a.放弃中标项目的;
b.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c.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履行义务的。 |
3.5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3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U盘 壹 份。 |
4.1 |
投标文件密封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投标人的投标书应有显著标志密封标志并无明显拆封痕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电子档U盘1份:正本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与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并提供投标报价软件版文档。在U盘上贴上标签,并标明投标人名称,U盘单独信封密封。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递交。 |
4.2.1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9号金融城7号19楼会议室。 |
9.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无
履约担保的金额:/ |
|
评标方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
13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甲供材用量及材料单价不允许调整,如施工方调整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应按一般计税方法报价。
3、投标单位须按江苏工行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须同时遵守“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工行同类营业办公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的相关承诺和约定”。
5、中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费。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不单列,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应在报价中考虑此项费用。
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与南京分行招标代理合同的折扣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